淄博市院前急救网络是2000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十二件实事之一,2001年4月18日开通运行,由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和依托医院急诊科设置的57处急救站点组成,是全省第一个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城乡统一指挥调度的地市。作为全市院前急救工作的“大脑”,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的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急救服务能力建设,在日常急救服务保障、急救网络建设、急救技能培训、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达到国内领先、省内一流水平。先后荣获全市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十佳服务品牌、“感动淄博”年度人物、青银高速重大事故处置工作先进单位(获集体二等功)、市委首批时代先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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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书记、主 任:耿玲
支部委员、副主任:袁海、孙炳欣
医疗急救指挥中心设五个职能科室
机构职能: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指挥、调度本行政区域内医院的急救资源,开展伤病员的现场急救、转运和危重病人途中监护,承担对民众普及急救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工作。
12月16日,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召开2025年工作务虚会,盘点总结2024年工作情况,研究谋划2025年工作思路。会议由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耿玲同志主持。会上,各科室负责人紧紧围绕各
为弘扬好人力量,传承新时代雷锋精神,以“强国复兴有我”为主题,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5月28日开展身边好人好事分享会。会上,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王瑞刚为大家分享了自身亲历的救人
近日,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组织开展了五月份的集体理论学习,学习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以及主持召开企业和专家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10月23日下午,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举办“四个一”系列活动:每月一讲第十一期“抓小控大 收获于细微”。地理地形知识作为调度员的基本功,熟练掌握并拥有过硬的业务能力,是每个调
近日,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接到两起危急情形下的报警,在调度员的细心指导下、在患者家属的积极配合以及医务人员的全力救治,在大家的共同努力和无缝衔接下,挽救了患者的生命,更
12月13日,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首批救护员“线上学习+ 线下实操考核”顺利结束,5名预约学员成功完成练习与考核,顺利结业。“线上+线下”培训模式,是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依托红十字
今年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健康委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要求。6月26日下午,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再次受邀前往淄博市中心血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增强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10月29日,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和表决预备党员邢丽娟同志转正事宜,支部书记耿
《楚辞·招魂》有云:“朕幼清以廉洁兮,身服义尔未沫。”意思是:我年幼时秉持清廉的德行,献身于道义而不稍微减轻。《楚辞·卜居》又曰:“宁廉洁正直,以自清乎?”意思是:廉洁正直,使自
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青年理论学习小组成立于2022年11月,成立初衷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理论小组成立之初,指挥中心党支部书记陈进国就多次强
2024年4月16日11时50分,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接到一起紧急呼救电话:“太河镇某村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在家中被烧伤,情况很严重,需立即救治。”调度员徐琳琳获取信息后第一时间
2024年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预算公开文件.pdf
【吕伟华 讯】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开展“健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淄卫办字(2018)263号】要求,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于下半年11月17日—12月16日和上半年5月19
我是孟云云,一名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的调度员。十年的调度工作生涯,让我深知每一次呼救都关乎生死,每一次调度都责任重大,这份责任,在我成为母亲后,变得更加沉重而深刻。在女儿
2019年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名全额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一名计算机网络工程人员,一名护理专业调度人员),9月11日开始报名。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
【杨彦茹 讯】8月23日上午,淄博市暨张店区科技活动周启动仪式在齐盛湖公园南广场举行,这次启动仪式活动旨在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防疫知识,义诊是此次科技周活动之一。市医
【袁海 讯】文明的目的是“尊重生命,爱护生命”。我们趋向文明,提倡文明,核心是为了生命。文明创建,利在长远,作为人民生命健康的“保护神”----120急救,扛起了“文明创建”的旗帜
李文凤说起城市120接线员,很多人都认为这是一项简单的工作。但淄博市技术能手、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急救指挥调度班班长吕文梅却用她“从事指挥调度工作15年共接警20多万
【吕文梅 讯】我们在日常接警过程中,经常遇到类似情况。呼救者往往说:我就要最好的医院!为什么不给我派最好的医院?呼救者认为所谓最好的医院,有以下两种情况:
1、距离最近,实力最强,但是医院无法出诊。原因是无人无车,可能医院急救车辆出诊未归;有车无人,医生抢救病人;有人无车,救护车车辆损坏、加油等情况。《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的“120”急救车辆应当配备医师、护士、驾驶员,三者缺一不可。
2、呼救者想选择去就诊的医院,但距离急救现场较远。
《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指挥调度人员在接到呼救信息后,应当按照是否为急、危、重伤病员进行分类和信息登记,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
因此呼救者拨打“120”呼救电话后,指挥调度人员根据就急、就近的原则调派“120”急救医院的救护车尽快到达急救现场,所派的“120”急救医院是距离事发地点最近的,但不一定是综合实力最强的医院,也不一定是呼救者认为是最好的医院。
举例说明,如周村区王村镇栾古路口发生车祸事故,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指挥调度员调派王村镇中心卫生院的“120”急救车辆赶赴现场,王村镇中心卫生院急救人员根据伤病员的情况与伤病员以及其近亲属、监护人的要求会将伤病员转送至周村城区的“120”急救医院。据统计,2017年1至3月份王村镇中心卫生院有效出诊66车次,转送至周村城区医院51车次,占救治病人数的77%,伤病员均得到及时救治。
呼救者选择就诊医院的权利,在《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中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六条:急救人员认为伤病员需要送达医疗机构救治的,应当在征得伤病员或者其近亲属、监护人同意后,及时将其送往派出“120”急救车辆的医疗机构救治,并通知医疗机构做好收治和院内抢救的准备,派出“120”急救车辆的首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急救人员应当立即将急、危、重伤病员就近送往具备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
第二十七条:伤病员及其近亲属,监护人提出选择救治医疗机构的,急救人员应当告知其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伤病员或者其近亲属签字确认后,将其送往选择的医疗机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急救人员可以拒绝其选择救治医疗机构的要求。(一)伤病员病情危急,有生命危险的;(二)所选择的医疗机构距离急救现场较远,可能贻误救治时机的;(三)突发事件需要对伤员分流救治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对伤病员进行隔离治疗的。
由此可见,对呼救者拨打“120”呼救电话后,为使急、危、重伤病员得到及时救治,根据就急就近的原则,指挥调度员派出急救车辆,到达现场的急救人员应根据伤病员需要送达相应的医疗机构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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