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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纠纷岂能拿“120”泄愤——假聪明、真犯法

时间:2017-11-29 09:22:08 来源: 点击:


【钱升昌】“120”急救电话是一条神圣的“生命线”,每一位公民都应对“120”这条生命线存有基本的尊重和敬畏,保障“生命通道”畅通,利已更利人,切不可拿“120”开玩笑、泄私愤。 按照《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恶意拔打“120”急救服务电话”属于违法行为。

11月27日20时08分,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在高青县田镇有一位呼吸困难病人需要急救。指挥调度人员一边调派 “120”急救车出诊,一边跟“报警者”确认联系电话,此时“报警者”突然一改急促的语气,不断强调“你们开车直接去就行”,后又称自己的电话马上要“停机”,留下另外一个联系电话。当被问到是否在现场以及联系电话与病人关系时“报警者”变得吞吞吐吐,顾左右而言他。后经与“报警者”提供的联系电话确认,这是一起恶意报警事件。

此类恶意拔打“120”急救电话事件干扰正常急救秩序,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严惩。

请关爱“120”尊重“120”爱护120这条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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