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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120”急救医院 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等级标准

时间:2017-04-25 14:27:43 来源: 点击:

淄博市“120”急救医院

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等级标准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院前急救工作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我市“120”急救医院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标准,依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3号)、《关于提升急性心脑血管疾病医疗救治能力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5189号)、《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发【2009】50号)、《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及《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淄博市“120”急救医院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等级标准如下:

 

淄博市“120”急救医院

院前急救能力建设甲级标准

一、院前机构组织及职责。设立管理机构:分管院长任站长,医务科科长任第一副站长,急诊科主任任第二副站长。主要职责:对“120”急救车辆及急救药品、器械和医务人员等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及演练

二、急诊科室建设。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标准要求,具备与“120”急救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面积、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实现急诊与重症监护一体化,满足院前急救工作任务需求。

三、通讯设备配置。安装接收终端(电脑、打印机、电话机)、车载通讯设备(平板电脑、无线集群对讲、车载音视频监控、心电传输设备)、固定视频监控等急救信息传输系统,指定专人维护,保障安全运行。

四、院前急救队伍。建立专业化院前急救队伍,出诊车单元配置一医一护一司,专职人员数量≥30人或满足2个出诊车单元人员需求,服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管理、指挥、调度,统一服装,24小时值班,确保4分钟内出车。(一)急诊科主任具备主治医师、护士长具备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二)急诊医师、护士具备法定资格,具有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培训;(三)急救车驾驶员具有准驾车型2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服务区域交通路线;(四)配备急救担架工,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偿担架搬抬服务;(五)采取措施,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优先考虑,稳定院前急救队伍;(六)定期向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报告本院的医疗救治能力。

五、“120”急救车辆。配备统一标示、功能先进、装备齐全、车况良好监护型“120”急救车,车辆数≥4辆,其中2台值班、2台备用,保证专车专用。(一)喷涂统一的急救标志,安装、使用统一的警示灯具、警报器;(二)设立“120”急救车辆专用通道和停车位;(三)定期对急救车辆及其医疗急救器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清洁和消毒,保持车况良好;(四)配备警示牌、消防、照明、防滑链等安全防护设施;(五)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八年或者行驶里程不超过四十万公里。

六、车载药品器械。配备满足院前急救工作需要的急救药品及急救装备。(一)急救药品:1、中枢神经兴奋药;2、抗休克药;3、强心剂;4、抗心律失常药;5、心血管扩张药;6、脱水、利尿药;7、降血压药;8、止血药;9、镇静药;10、平喘药;11、抗过敏药;12、激素类药;13、解痉药;14、解毒药;15、止酸药;16、各种液体及必备的口服药物。(二)车载装备:1、急救设备:出诊箱(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剪刀、镊子、止血钳、止血带、纱布、绷带、三角巾、5L氧气瓶等),容量≥15L氧气瓶2个,吸氧装置,血氧饱合度仪,血糖仪,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或AED,吸引器,喉镜,气管插管,骨折外固定器材,颈托等;2、搬运设备:上车担架,铲式担架,楼梯担架(具备旋停功能)等;3、防护设备:(1)防传染病用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手套,护目镜,一次性防护服(应符合GB19082的规定)及手消,健之素等(2)防化、防毒、防火用品,包括火灾逃生面具,美克斯防护服,象鼻防毒头套,  橡胶水鞋,橡胶手套等。

七、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护理诊疗常规与操作规范(最新版)和《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病历的填写、质控及保存。

八、急救能力建设。院前急救医护人员具备的技术和技能,医师应掌握:(一)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二)掌握下列心脏病和心率失常心电图诊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三)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四)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五)掌握暂时未明确诊断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技能;(六)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管插管术,电除颤,溶栓术,动、静脉穿刺置管术,心、胸、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等;(七)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快速床旁检验(POCT)技术、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护士应掌握:(一)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二)掌握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三)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四)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五)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六)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七)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八)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九、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院前急救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及《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淄博市“120”急救医院

院前急救能力建设乙级标准

一、院前机构组织及职责。设立管理机构:分管院长任站长,医务科科长任第一副站长,急诊科主任任第二副站长。主要职责:对“120”急救车辆及急救药品、器械和医务人员等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及演练

二、急诊科室建设。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标准要求,具备与“120”急救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面积、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实现急诊与重症监护一体化,满足院前急救工作任务需求。

三、通讯设备配置。安装接收终端(电脑、打印机、电话机)、车载通讯设备(平板电脑、无线集群对讲、车载音视频监控、心电传输设备)、固定视频监控等急救信息传输系统,指定专人维护,保障安全运行。

四、院前急救队伍。建立专业化院前急救队伍,出诊车单元配置一医一护一司,专职人员数量≥20人或至少满足1个出诊车单元人员需求,服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管理、指挥、调度,统一服装,24小时值班,确保4分钟内出车。(一)急诊科主任具备主治医师、护士长具备主管护师以上职称;(二)急诊医师、护士具备法定资格,具有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培训;(三)急救车驾驶员具有准驾车型2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服务区域交通路线;(四)配备急救担架工,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偿担架搬抬服务;(五)采取措施,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优先考虑,稳定院前急救队伍;(六)定期向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报告本院的医疗救治能力。

五、“120”急救车辆。配备统一标示、功能先进、装备齐全、车况良好监护型“120”急救车,车辆数≥2辆,其中1台值班、1台备用,保证专车专用。(一)喷涂统一的急救标志,安装、使用统一的警示灯具、警报器;(二)设立“120”急救车辆专用通道和停车位;(三)定期对急救车辆及其医疗急救器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清洁和消毒,保持车况良好;(四)配备警示牌、消防、照明、防滑链等安全防护设施;(五)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八年或者行驶里程不超过四十万公里。

六、车载药品器械。配备满足院前急救工作需要的急救药品及急救装备。(一)急救药品:1、中枢神经兴奋药;2、抗休克药;3、强心剂;4、抗心律失常药;5、心血管扩张药;6、脱水、利尿药;7、降血压药;8、止血药;9、镇静药;10、平喘药;11、抗过敏药;12、激素类药;13、解痉药;14、解毒药;15、止酸药;16、各种液体及必备的口服药物。(二)车载装备:1、急救设备:出诊箱(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剪刀、镊子、止血钳、止血带、纱布、绷带、三角巾、5L氧气瓶等),容量≥15L氧气瓶2个,吸氧装置,血氧饱合度仪,血糖仪,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或AED,吸引器,喉镜,气管插管,骨折外固定器材,颈托等;2、搬运设备:上车担架,铲式担架,楼梯担架(具备旋停功能)等;3、防护设备:(1)防传染病用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手套,护目镜,一次性防护服(应符合GB19082的规定)及手消,健之素等(2)防化、防毒、防火用品,包括火灾逃生面具,美克斯防护服,象鼻防毒头套, 橡胶水鞋,橡胶手套等。

七、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护理诊疗常规与操作规范(最新版)和《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病历的填写、质控及保存。

八、急救能力建设。院前急救医护人员具备的技术和技能,医师应掌握:(一)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二)掌握下列心脏病和心率失常心电图诊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三)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四)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五)掌握暂时未明确诊断急危重症的抢救治疗技能;(六)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管插管术,电除颤,溶栓术,动、静脉穿刺置管术,心、胸、腹腔穿刺术,腰椎穿刺术,胸腔闭式引流术,三腔管放置术等;(七)熟练使用呼吸机,多种生理监护仪,快速床旁检验(POCT)技术、血糖、血气快速检测和分析等。护士应掌握:(一)掌握急诊护理工作内涵及流程,急诊分诊;(二)掌握急诊科内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原则;(三)掌握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四)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五)掌握急诊危重症患者的监护技术及急救护理操作技术;(六)掌握急诊各种抢救设备、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七)掌握急诊患者心理护理要点及沟通技巧;(八)掌握突发事件和群伤的急诊急救配合、协调和管理。

九、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院前急救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及《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淄博市“120”急救医院

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卫生院级标准

一、院前机构组织及职责。设立管理机构:分管院长任站长,医务科科长任第一副站长,急诊科主任任第二副站长。主要职责:对“120”急救车辆及急救药品、器械和医务人员等进行日常管理,定期开展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及演练

二、急诊科室建设。符合《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标准要求,具备与“120”急救医院级别、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场所、面积、设施、设备、药品和技术力量,满足院前急救工作任务需求。

三、通讯设备配置。安装接收终端(电脑、打印机、电话机)、车载通讯设备(平板电脑、无线集群对讲、车载音视频监控、心电传输设备)、固定视频监控等急救信息传输系统,指定专人维护,保障安全运行。

四、院前急救队伍。建立专业化院前急救队伍,出诊车单元配置一医一护一司,专职人员数量≥10人或满足1个出诊车单元人员需求,服从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管理、指挥、调度,统一服装,24小时值班,确保4分钟内出车。(一)急诊科主任具备主治医师、护士长具备护师以上职称;(二)急诊医师、护士具备法定资格,具有独立处理常见急诊病症的基本能力,并定期接受急救技能的培训;(三)急救车驾驶员具有准驾车型2年以上驾驶经历,具备相应的急救知识和技能,熟悉服务区域交通路线;(四)配备急救担架工,为有需求的患者提供有偿担架搬抬服务;(五)采取措施,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福利待遇等方面优先考虑,稳定院前急救队伍;(六)定期向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报告本院的医疗救治能力。

五、“120”急救车辆。配备统一标示、功能先进、装备齐全、车况良好“120”急救车,车辆数≥1辆,保证专车专用。(一)喷涂统一的急救标志,安装、使用统一的警示灯具、警报器;(二)设立“120”急救车辆专用通道和停车位;(三)定期对急救车辆及其医疗急救器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清洁和消毒,保持车况良好;(四)配备警示牌、消防、照明、防滑链等安全防护设施;(五)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八年或者行驶里程不超过四十万公里。

六、车载药品器械。配备满足院前急救工作需要的急救药品及急救装备。(一)急救药品:1、中枢神经兴奋药;2、抗休克药;3、强心剂;4、抗心律失常药;5、心血管扩张药;6、脱水、利尿药;7、降血压药;8、止血药;9、镇静药;10、平喘药;11、抗过敏药;12、激素类药;13、解痉药;14、解毒药;15、止酸药;16、各种液体及必备的口服药物。(二)车载装备:1、急救设备:出诊箱(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剪刀、镊子、止血钳、止血带、纱布、绷带、三角巾、5L氧气瓶等),容量≥15L氧气瓶2个,吸氧装置,血氧饱合度仪,血糖仪,呼吸机,心电图机,除颤监护仪或AED,吸引器,喉镜,气管插管,骨折外固定器材,颈托等;2、搬运设备:上车担架,铲式担架等;3、防护设备:(1)防传染病用品,包括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罩,手套,护目镜,一次性防护服(应符合GB19082的规定)及手消,健之素等(2)防化、防毒、防火用品,包括火灾逃生面具,美克斯防护服,象鼻防毒头套,橡胶水鞋,橡胶手套等。

七、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护理诊疗常规与操作规范(最新版)和《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认真做好院前急救病历的填写、质控及保存。

八、急救能力建设。院前急救医护人员具备的技术和技能,医师应掌握:(一)独立处理各种急症(如高热、胸痛、呼吸困难、咯血、休克、急腹症、消化道大出血、黄疸、血尿、抽搐、晕厥、头痛等)的初步诊断和处理原则;(二)掌握下列心脏病和心率失常心电图诊断:室颤、宽QRS心动过速、房室传导阻滞、严重的心动过缓等;(三)掌握创伤的初步诊断、处理原则和基本技能;(四)掌握急性中毒的诊断和救治原则;(五)掌握心肺脑复苏术,气管插管术,电除颤,熟练使用呼吸机等。护士应掌握:(一)常见危重症的急救护理;(二)掌握创伤患者的急救护理;(三)掌握急救物品及药品的应用和管理。

九、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院前急救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及《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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