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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社会医疗急救工作服务指南

时间:2018-09-05 11:16:49 来源: 点击:

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120急救指挥调度

服  务  指  南

一、受理条件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院前医疗急救呼救。

二、申报材料

三、办理程序

1、在呼救铃响3至5声内接起呼救电话。

2、询问候车地址、事件性质、病情(或伤情)、联系电话、人数、姓名、性别、年龄、既往史等重要信息。

3、指挥调度人员在受理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向“120”急救医院发出指挥调度指令,并落实“八确认”工作程序。

4、通过受理软件确认调度指令是否接收成功,并在3分钟内电话确认。

5、通过录音回听再次核实候车地址,如有误及时纠正,并通知出诊人员。

6、通过救护车停车位视频监控和卫星定位系统确认是否出车。

7、确认出诊人员出车后,指挥调度人员5-10分钟内与呼救者联系,确认出诊人员是否与之联系核实呼救信息。

8、通过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跟踪查看确认出诊人员到达现场,是否返回医院。

9、通过指挥调度软件查看“120”急救医院出诊资料维护情况,并及时做好提醒。

10、每次急救任务完成后要 将有关录音进行归并,以便保存核查。

四、办理依据

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五、承诺时限

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指挥调度指令,“120”急救医院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1、市民向120呼救不收费。

2、“120”急救医院出诊救治病人,依据物价局〔2011〕45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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