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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开展《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集体学习

时间:2024-12-03 09:00:53 来源: 点击: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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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院前急救日益受到公众关注的社会背景下,《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于2024年11月20日正式通过,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2日上午,淄博市医疗急救指挥中心组织开展《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集体学习,中心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以及青年职工代表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对照《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逐条逐句进行研读。同时,结合《淄博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针对《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中与指挥调度、监督检查、科教培训等具体工作相关的条款进行了讨论交流。

党支部书记、主任耿玲指出,《山东省院前急救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顶层设计,突出山东特色,为今后全省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下一步,我们要立足我市实际,认真学习、领会、掌握其内涵要义,发挥立法引领推动作用,不断完善全市院前医疗急救运行体制机制,夯实高质量发展基础,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质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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