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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20”院前急救服务的时效性问题

时间:2017-12-21 10:10:05 来源: 点击:

时间就是生命。从接听电话、派出车辆、到达现场等服务环节,《条例》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确保院前急救服务及时到位。第23条规定:“指挥调度人员接到呼救信息后,应当按照是否为急、危、重伤病员进行分类和信息登记,按照就急、就近的原则,在接听完呼救信息后一分钟内向‘120’急救医院发出调度指令,并根据具体情况对伤病员或者现场其他人员给予必要的急救指导。”第24条规定:“‘120’急救医院应当在接到调度指令后四分钟内派出急救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拖延。‘120’急救车辆因特殊情况无法到达施救地点的,应当立即向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报告,市医疗急救指挥机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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